发布时间:2025-10-17 11:23:40    次浏览
信息化时代的侦查工作呈现出一些新的属性和特点,促使传统侦查思维向信息化思维方向转变。而将散碎的信息依法进行整合收集,使之成为办案中的证据,是自侦案件中的信息引导侦查工作的主要内涵。目前,侦查工作还存在一些与信息时代不太“匹配”的问题。比如,在侦查工作中侦查员还惯用平面思维分析信息。平面思维(即单向思维),是指侦查人员在思考案情时只在一个平面上作单一定向的思维。这种思维表现为向着一个方向延伸,不涉及思考对象的诸多方面。单向思维的特点是刻板,思路少而单一,不善于发散和转移;只从一个角度,容易以偏概全;被动,不易调整及变更。单向思维在侦查信息化的大背景下,限制了侦查职能的发挥。对此,急需转变“单向”的思维模式,跳出点、线、面的限制,立体式、空间式、层次式、交错式地分析问题,全面搜集证据。用信息引导侦查工作需要做好以下三方面。首先,全面搜集信息。承办一个案件,办案人员手中有的仅是有限的线索材料,这时需要进行信息收集、调查研究,比如在网上进行关联字词信息搜索,或分类搜索,比如分类搜索工商信息、社保信息、个人信用信息等,这些信息,都有可能对侦查工作起到推进作用。每一次搜索后,要对这些批量的信息进行筛选和再搜索。这个过程实际上就是全方位思维的整体性体现,即把任何事物都看成多角关系的统一整体。其次,对全部有价值的信息从犯罪构成角度进行全面、辩证、综合的分析。在信息搜索过程中,依据情理与法理,对案件是否构成犯罪,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等方面会有一个不断深化的认识过程。这是自侦侦查工作的特点所在,因此,为了让证据更加扎实,还需要对大量信息进行再分析、再提炼。经过甄别出来的信息才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第三,善于运用立体性思维,把握各信息之间的联系。犯罪行为是一个涉及时间、空间、高度的多维、立体的存在。犯罪行为存在的立体性要求侦查人员对于侦查信息的把握必须运用立体性思维,否则,仅仅使用点式、线式、面式的思维,可能只把握了事物的某个局部或某个方面或某种性质,难免片面、主观。立体性思维要求侦查员人员必须熟悉各信息要素,以及各信息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解读方法及相互作用,全方位、多角度地思考分析案情,才能将看起来没有联系的信息内在地联系起来,从而突破案件。总之,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使侦查资源在传统实体性资源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信息化侦查线索与证据。而信息化为侦查活动提供了诸多新的线索引导和证据支撑,实现了查明与证明依据的多元化,改变了侦查线索与证据资源的类型结构,侦查人员需与时俱进,善于用信息引导侦查。